何為名師?——兼具精深教學專長、突出育人成效與專業影響力的教師。
首先,作為其立名之基,名師應具有扎根一線實踐的教學專長,包括堪稱典范的師德師風、體現教育規律與未來發展方向的思想理念、扎實系統的專業知識、精湛卓越的策略技能,以及特色鮮明的個人風格。
其次,作為其成名之證,名師應具有遠超同儕的教書育人成效,既要有在既定評價框架下幫助學生取得好成績的實用性成效,也要有在超越既定評價框架下探索優化教學目標、內容、方式與評價的創新性成效。
此外,作為其用名之道,名師還須在超越個人情境的特定空間、時間、領域范圍內發揮專業影響力,包括引領支持其他教師成長、助力教師行業專業化與社會地位提升、為教育學學科貢獻新知新論、作為國家改革發展教育的一線“代理人”推動落實各項政策舉措等。
總之,名師絕非通過外力簡單賦予稱號即可確立,而是一線教師歷經長期磨礪逐漸積淀形成的專長、成效與影響而堅實鑄就。唯有如此,才能讓名師真正有名有實、名實相符。